发布时间:2019-10-09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
——习近平
扫除文盲、普及义务教育、恢复高考、设立教师节、“双一流”建设、教育体制机制改革……70年来,教育领域的共和国高光时刻,一次次点亮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心灯。这盏灯,有亮度更有温度。从“有学上”到“上好学”,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从高等教育精英化到大众化、普及化……这盏灯,温暖了人民群众渴盼更公平、更优质教育的愿望,体现了党中央为人民办教育的初心。
1956: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
1977:恢复全国统一高考制度,全国约570万人参加考试,27.3万人被录取。2014年启动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
1995: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11: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单位、省级行政区划全部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国家验收。
2012: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首次突破2万亿元,占GDP比例首次超过4%。
2015: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6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2880所,我国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第一大国。
2016: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召开,强调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2018:全国教育大会召开,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